1 接受風險(Acceptance of Risk)
您參加本公司行程,即表示您理解並接受旅遊活動之固有風險,特別是涉及自助旅遊、戶外活動、山區或偏遠地區行程之風險。您同意並接受本條款及以下條款為報名參加本公司行程之必要條件。
2 一般責任免除(General Release of Liability)
除非損失、傷害或損害係由本公司之故意行為、欺詐行為或過失直接造成,否則您同意免除本公司就下列事項之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 經濟損失
- 身體或心理傷害
- 疾病(含直接或間接)
- 永久殘疾或死亡
- 情緒困擾
- 服務、經濟支持或親密伴侶關係之損失
- 個人財物之損壞或遺失
若非因本公司之直接過失,本公司不承擔上述責任。
3 法律責任承擔(Assumption of Legal Responsibility)
本公司僅於損失、傷害或損害係由本公司之故意行為、欺詐行為或過失直接造成時,依 台灣法律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 責任排除(Exclusions of Liability)
本公司對以下事項不負責任:
- 天災、戰爭、疫情、罷工、政府之行為、其他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本公司控制之情事。
- 第三方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之作為或不作為(詳第4條)。
- 非因本公司過失所造成之損失或費用。
- 特殊、間接、衍生性損失(包括利潤或業務損失)。
- 基於您所提供資訊本公司無法合理預見之損害。
- 不屬於本公司與您協議範圍之任何額外服務。
- 非因本公司或本公司雇用之員工違約或過失所造成之損害。
- 戶外及自然環境固有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 天候劇變、落石、高山症
- 野生動物行為
- 自然災害
- 昆蟲、害蟲(如蜱蟲、蚊子、床蝨)、有毒或引起過敏反應之植物、各種蕈菇、細菌
- 因旅客個人行為、體能判斷與健康管理所產生之任何損害,包括:
- 體能是否足以完成行程
- 遵守當地法規與指示
- 適當裝備之選擇
- 既有疾病或健康狀況之管理
5 責任上限(Limit of Liability)
若本公司依法負責,本公司之最高賠償金額以您所支付之「整體行程費用」為限。
6 賠償條款(Indemnification)
若因您或您的團體成員之作為或不作為導致第三方向本公司主張權利,您同意:
- 完全負擔因該等行為引發之損失或費用
- 賠償本公司因此支付之任何金額
- 包含罰款、利息及相關費用
7 自助旅行投訴與補救(Self-Guided Travel Complaints and Remedies)
(a) 直接投訴義務
如缺失或問題係由第三方供應商造成,您應立即向該供應商(如酒店、交通業者)直接反映,以便其調查及提供補救措施。
(b) 書面通知義務
您並應於行程結束後 20 工作天 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詳述狀況及您已向供應商尋求補救之步驟。未履行(a) 可能影響您向供應商主張權利。
(c) 本公司責任限制
自助部分本公司僅為預訂代理,本公司不保證供應商補救之結果,任何賠償請求須由您直接向供應商提出,本公司不承擔相關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