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達旅遊提醒您,COVID-19 疫情期間,沒有緊急救援 SOS 及旅遊不便險,出發前需再次確認旅行國家及轉機國家的保險最低限額。
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開始,所有申根簽證申請人都必需提供有效且符合規定的醫療保險證明。 此項措施是基於申根簽證條例第十五條,要求所有簽證申請者提供有保障包括緊急醫療救護、緊急醫院治療、醫療遣送或遺體運送的醫療保險證明,且保險期涵蓋申請者預計停留於申根會員國境內的期間。
此要求適用於所有申根簽證持有者。 旅遊醫療保險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建議購買保險:
如需辦理保險,請洽飛達旅遊: 02-8161-3456